為了貫徹實施《安全生產法》、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監(jiān)總局令3號)及《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的決定》(安委〔2012〕10 號)等相關的法律法規(guī)文件要求,提高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水平,確保安全生產,桂林技術交流站(國家二級安全培訓機構)定于 2016年5月 9日至 10日,舉辦一期“煙花爆竹經營單位(批發(fā)企業(yè))主要負責人、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(yè)人員復訓培訓學習班”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培訓對象:
1.已取得安全管理資格證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(批發(fā))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。
2.持有特種作業(yè)操作證(煙花爆竹安全作業(yè))本年需進行復審的特種作業(yè)人員。
二、培訓學習內容:
1. 安全生產新的法律法規(guī)、政策及標準;
2. 煙花爆竹知識、安全管理知識再學習;
3. 安全管理新的理念;
4. 事故案例分析。
三、培訓時間及地點:
1. 報到時間:2016年5月9日。
2. 培訓時間:2016年5月9日至5月10日。
3. 培訓地點:桂林市中山南路35號經貿大廈內本站會議室。
四、收費標準:
1.安全管理:300元/人(含學費、教材及考試考核、辦證費用等);
換證350元/人(含學費、教材及考試考核、辦證費用等);
2.特種作業(yè):120元/人(含學費、教材及考試考核、辦證費用等);
換證150元/人(含學費、教材及考試考核、辦證費用等);
五、其它事項:
1. 本次培訓考核后,安全管理資格證將換發(fā)桂林市安監(jiān)局核發(fā)的《考核合格證》,因此要求學員必須本人參加培訓學習,并經考試考核合格。
2. 學員需提交證件原件。
3. 特種作業(yè)人員提交近期身體健康證明。
4. 換證學員提交1寸彩色證件照片2張;身份證復印件1份。
聯(lián)系電話:0773—3835795 傳真:0773—3837279
桂林技術交流站
2016年5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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